~* My World *~

Thursday, December 14, 2006

~* 老师。。他没有做功课 *~

平日,休庭5-10分钟时很平常的事。法官通常都会在案件审讯过程中来个小歇,回房补妆打粉,再隆重出场。昨日,推事(Magistrate,推事庭的法官,不称为法官)突然宣布休庭半小时。哦?难道他累了?

非也非也!!原来这位迷糊推事搞错日期,忘了今天有一单车祸案要给最后判决。这但车祸案的主角还是我们中学的junior。上礼拜选择自辩后,这礼拜来听最后判决。所谓自辩,就是不聘请律师,自己向证人提问及在被审问时自我辩护。听说他口才一流,连当证人的警官都被他问倒。随便一个人都有当律师的材料,中华维新真是地灵人杰!!休庭时,junior问我们他会不会赢。我心里在暗笑,法官自己都还不懂呢,这30分钟时为你而停的。

话说回来,这位推事就窝在他的‘御房’恶补功课。这种忘记做功课的感觉,就像小学时候忘了写笔顺簿,七早八早躲在学校厕所里乱写一通。中华维新小学的学生们,这种情景很熟悉吧,哈哈!!每次,“老师,他没有做功课!”。被捉到的倒霉鬼就会被罚站在黑板台上,接受辣椒姐的酷刑。

哦。。回归主题。于是,推事以一目十行之速读完案件来龙去脉,再以一笔十行之迹写下他的判决。果然,他潇洒的字迹,难倒了所有外人,只有他自己懂在画什么鬼符。

结局是,junior凭他三寸不烂之舌赢了官司。

小时候,同学不做功课,我们可以向老师打小报告。法官忘记做功课,可以找谁来打小报告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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